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新建锅炉房设计项目招标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新建锅炉房设计项目由我公司组织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我公司招标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1、 招标编号:GYZL-GCSJ-2024080101
2、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79号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内。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建一座燃气锅炉房,轴线尺寸不大于15m×28m,高度不大于7.5m;设置两台蒸汽(1.25MPa,184℃)锅炉,本期安装一台10t/h,预留一台10t/h;配套设计相应的水处理系统、电系统、烟气系统、蒸汽系统、从锅炉房接到厂内主蒸汽管道的蒸汽外管以及报规报建施工验收所必须的配套设计。
2.3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5招标范围:本锅炉房设计服务包括:可研、总图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设施设计专篇、热力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配合建设方进行压力管道报审等设计工作。其中施工图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热力、给排水、电气及照明、电信、仪表、空调净化及排风系统、室外管道(地下及地上)等所有设计专业以及报规报建施工验收所必须的配套设计。锅炉所需的天然气管道,由当地天然气公司设计并施工,不属于本施工图设计范围,但需要考虑天然气管道与锅炉本体连接设计及本施工图设计应考虑燃气管道的布置。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2020)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年版)
《工业锅炉水质》(GB/T1576-2018)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化工医药设计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分包。
3.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动力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6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及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设计经验,具有近五年内独立完成或进行类似项目(单台锅炉10t/h或以上)工程设计业绩。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3.8投标人需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3.9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3.10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3.11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媒介:本次公告在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inopharmzl.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30日,每天08:30时至16: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提供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唯一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第3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至招标公告指定邮箱),审核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免费。
4.3本项目联系人:汪文涛 ,联系方式:13476811041 ,027-81938981;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接收及招标文件发送邮箱:316586451@qq.com;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疑虑可电话询证,感谢您的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7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