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遴选施工单位零星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9 点击次数:859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遴选施工单位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为使维修服务项目施工工作更加安全、规范、快捷、高效,我司决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方式遴选社会施工单位,主要为我司提供零星维修服务项目施工。

3、 工程地点: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厂区

4、 建设内容及规模:基础设施维修,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维修、墙地面维修、墙顶面翻新、护栏制作与维修、厕所维修(墙顶面、地面、洁具、灯具及管道疏通等)、屋面防水、路面修补、水电维修等其他零星工程。(单个零星工程项目不超过10万元)。

5、 服务期:2年

二、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专业人员劳务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废标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5)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法记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废标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明: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响应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投标文件》开启后,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响应,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资料: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2、2023年10月19日至2023 年 10月23日每天9:00-16:00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将资格要求里所提到的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874801653@qq.com报名,投标人报名审核完成后,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文件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四、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报价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79号

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8 日 上午9:30

 

总经办

电话:027-81938981 传真:027-81938981

销售服务部

电话:027-83528236 83528058 传真:027-8352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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