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服务招标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20 点击次数:293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因工作需要,现就2021年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况

本服务项目为劳务外包服务,即采购人提供场地、厨房设备设施、食堂食材、工用具、易耗品、清洁用品等食堂生产服务所有用料;投标人提供劳务人员按采购方需求负责食材加工、食堂服务等。

名称: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79号

服务期限:一年

二、服务内容

中标人需为采购方提供员工餐、接待餐及其他食堂服务提升项目等。

就餐时间:早餐7:00--8:30;中餐11:30--12:40;晚餐17:30--18:30

接待餐供应:因公务接待需要,早中晚餐随时提供接待桌餐,由采购方提前通知中标人。

食堂服务提升项目:如员工内购、点餐福利等。

如因节假日或其他突发原因导致工作量增加,中标人需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

三、服务要求

(一)食品质量要求

食品烧(炒)熟(炒)透,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不松散。
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制过多汤汁和水分。
所供食品保证质量,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

(二)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按照规定时间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需布置完毕。
合理安排饭菜数量、供餐人数等,保持供餐器皿及时洗消保洁及供应,避免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等现象。
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饭菜数量、金额无误。
(三)卫生要求

1.中标人需负责员工餐厅大厅、后厨、包厢、储物间及其他区域(如卫生间)的卫生保洁,须保证食品干净卫生、人员健康卫生、用餐环境干净整洁、垃圾处理及时妥当、食堂环境保持整洁无污染等,达到食堂卫生工作标准。

2.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服务的劳务人员均应身体健康,经过卫生培训教 育且具有健康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法规的要求。

3.用餐时需保证桌面垃圾清理及时。

(四)食品保存要求

1.中标人负责食品食材的收验、核对、出入库的登记等,须保证食品新鲜干净,保存妥善,出入库明细清晰。

2.各类食品、物品应分类分批放置合适位置,防止变质,并做好防鼠、防虫措施。

(五)加工设备(工具)使用要求

1.本项目所需的各类加工生产工具、容器、设备、设施由采购方提供,投标人在提供服务时应合理使用。在遇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通知采购方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2.各类食品加工、储存工具和设备应经常进行清洁或消毒,以保持洁净、卫生。

3.投标人应规范人员按正确的操作规程和方式使用相关的机械设备,并承担因操作人员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相关责任和损失。

(六)安全应急措施要求

中标人负责食堂安全管理。休息日或无需提供工作餐时,须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天然气管道、水管阀门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时向采购人反馈,以便尽快维修或更换,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如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措施;消防应急措施;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其他突发状况的应急预案等。
(七)其他

1.要求食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服装由中标人提供,经采购人确认后 使用(工作服为整套工作服,包括帽子、衣服、鞋)。

2.负责食堂物资成本的合理控制,节约用水电气。

3.提供针对性多层次服务,根据采购方需求配合完成多层次化供餐需求。

四、参加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须知

1.具有餐饮管理承包经营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5.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即被视为接受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6.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可在服务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五、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费用表需按照该招标项目服务人员职责、岗位分别列出各岗位费用明细,汇总报价。

六、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须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近两年财务报表、企业获得的各项荣誉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投标企业技术力量及人员资质文件、投标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员工培训制度、投标企业对该招标项目的报价及费用详细清单、对该招标项目的服务人员分配情况及管理方案、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中填列单价及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壹份,副本X份,并在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与正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自行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标明招标单位,招标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4.一经开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七、招标时间与地点

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4月21日17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至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逾期邮寄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79号

联系人:李媚娜 联系方式:13667207685

 

总经办

电话:027-81938981 传真:027-81938981

销售服务部

电话:027-83528236 83528058 传真:027-8352802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1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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