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提升维护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29 点击次数:454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为保持园区内整洁美观的环境,维护园区内植物正常的生长,2020年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对景观绿化提升维护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景观绿化提升维护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为一年

二、招标资质要求

  1、具有园林绿化三级资质企业,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养护企业。

  3、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5、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包括绿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6、在武汉市具有良好的维护保养业绩及信誉,在近3年内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均可投标。

三、绿化情况简介

目前国药中联园区绿化总面积62000平方米,现有种植树木1173株。

品种

数量

品种

数量

海南球

76

铁树

2

兰树

374

对节白蜡树

3

松柏

19

桂花

96

石兰

24

广玉兰

6

樟树

82

扇子树

16

红金木

26

白金琼

11

小树

87

大树

51

樱花树

300

东金球

400米种植数量

观赏园绿化

2000平方

 

 

 

四、绿化维护保养要求

施肥、挑除杂草、修剪剥芽、防病除害、树桩绑扎、加土扶正、清除枯枝、环境保洁、清运垃圾、灌溉排水、缺株补植等配套设施维护维修、杂草修边、整形修剪、花卉种植养护等一切养管工作

(一)草坪养护

1、草坪修整:保持草皮正常健康生长,定期修剪,保持高度在3-5cm,草坪内杂草控制在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每年不少于2次集中安排人员将杂草连根拔除;

2、喷药灭虫:视病虫发生情况和草皮长势而使用无害农药灭虫,保证草坪健康存活;

3、浇水排涝:根据季节不同,及时浇水排涝,确保草皮生长正常;

4、各类绿地、树穴、绿化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冬季要及时清理草坪、花坛内树叶、垃圾杂物等,确保养护区域干净整洁。

(二)树木养护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实际环境、景观要求、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则,定期进行修剪整形,保持树木外形轮廓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每年不少于1次对大型灌木截干定型;

2、剥牙:主要对于乔木、大型灌木的新芽要及时清理,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3、施肥松土: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要求,保证年施基肥不得少于2次,复合肥不得少于2次,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施肥,以保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规定的景观效果;

4、叶子基本正常:①叶色基本正常;②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10%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

5、枝、干基本正常:①无明显枯枝、死杈;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10%以下;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100平方厘米3头活虫以下,较细的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5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6%以下;④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

6、防旱防涝:旱季及新种植物的灌溉,雨水季节及时排水,防止植物因干旱或雨水过多而导致树木死亡;

7、病虫害防治:根据不同树种特点及寄生对象做好预测预报,在病虫高发期使用无害农药进行喷洒保护,不能因病虫害导致树木死亡;

(三)定人维护:需有专人负责对园区绿化进行维护,服从甲方管理,项目负责人应不定期到园区检查工作情况,与甲方管理部门进行沟通;

(四)责任:需保障现有树木、草皮成活,若因维护不到位而造成树木、草皮死亡,则应无条件补种;

(五)临时任务:每年不少于3次因检查、参观、重大活动等甲方临时安排的突击修剪、清理任务。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 项目主要组成人员、职责、资质证明等

2. 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3. 项目管理服务的承诺和实施措施

4.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及盈亏情况测算表

(二)附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公司简介,包括:公司概况、管理项目情况、获奖情况等;

2. 投标人符合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绿化管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良好行业信誉的证明文件原件;

(4)企业获得各项荣誉的文件(证书或者文件的复印件);

(三)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须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加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可上门实地进行考察。

七、联系方式:

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2020年7月10日16时30分之前持该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有效证照复印件向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79号)提交相关投标方案以及所需的证明文件(可邮寄),电话、传真形式的投递概不接受,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沈玉玲

联系方式:13016493710

发布单位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总经办

电话:027-81938981 传真:027-81938981

销售服务部

电话:027-83528236 83528058 传真:027-8352802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1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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