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发布日期:2017-12-29 点击次数:358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2017年12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 《总局关于沈阳新地药业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生产马来酸氯苯那敏的通告(2017年第211号)》中指出,该企业生产的“马来酸氯苯那敏”不合格,由此牵涉到众多使用了该企业这一原料药的药品和企业。

  近日,有些媒体在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第211号)通告时,列举了部分产品,其中列举了“鼻炎片”。对此,我公司发表重要声明如下:

  一、鼻炎片是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独家产品,是纯中药制剂,不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因此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追查范围内,所有相关报道均为不实报道。

  二、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是中国医药集团下属企业,非常重视产品质量,按GMP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鼻炎片上市销售几十年来,凭借其在各种类鼻病方面卓越的临床疗效和高度的安全性,获得了医、患的广泛认同。鼻炎片曾经两次获得国家质量金质奖,多次获得湖北省、武汉市优质产品称号。

  三、针对部分媒体的不实报道,甚至直接盗用我司鼻炎片药品包装盒作为该事件宣传图片,严重危害企业声誉的行为,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鼻炎片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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